證的说文解字解释
言部 部 19画 U+8B49
大徐本
小徐本
卷别卷五反切酌應反頁碼第213頁,第7行,第1字述
告也。從言登聲。
段注本
章太炎说文解字授课笔记
告也。證驗當作徵。
告也。證據、證驗=徵。
告也。證驗當作徵。
字形解说
此字始見於篆文。篆文從言、登聲。隸書、楷書同。字從「言」為義符,表示是和語言文字有關;從「登」為聲符,不兼義,依《說文》,「登」字本義為「上車也」,此義與「證」無關,因此不兼義。在六書中屬於形聲。
篆体字形

藤花榭本正篆

段注正篆
字形演变

說文‧言部

居延簡甲1013(隸)西漢

千甓亭.楊紹買地瓦莂(隸)西晉

楷書
附检字
告也。从言登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