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的说文解字解释
主
zhǔ丶部 部 5画 U+4E3B
大徐本
卷别卷五上反切之庾切頁碼第159頁,第10字續丁孫
主
鐙中火主也。从,象形。从丶,丶亦聲。
鉉注臣鉉等曰:今俗別作炷,非是。
附注段玉裁注:「按:丶、主,古今字;主、炷,亦古今字。凡主人、主意字,本當作丶,今假主為丶,而丶廢矣。假主為、,則不得不別造鐙炷字。」
小徐本
卷别卷十反切拙庾反頁碼第403頁,第7行,第1字述
鐙中火主也。從,象形;從丶,丶亦聲。
鍇注臣鍇曰:「即脂燭也。按:《爾雅》:『鐙,瓦豆也。』郭璞曰:『即膏鐙。』古初以人執燭,後易之以鐙物爲主,今人作炷,蘭膏明燭華燈。」
段注本
章太炎说文解字授课笔记
今作炷,非也。
燈中火主也(俗作炷)。引申為君主,「君主只一人也」(?)賓主=侸(即住字。住,《說文》無,正作侸),行者為賓,侸者為主也。戰國以前家臣稱大夫曰主,後三家分晉,田氏代齊,各居王位,而舊臣仍沿舊稱。後引申以主為天子。又依人亦曰主,亦侸字之引申,再引申大夫曰妻亦稱主,後公主之主即由此引申。(《國語•晉語》「主孟啗我」,李斯之妻)(?)。木主=宔。
白话解释
主,像灯中的火炷。字形采用“”作基本造型,像灯盏、灯架的形状。字形同时采用“丶”表义,“丶”也作声旁。
字形解说
此字始見於戰國文字。戰國文字作、
,上像燃燒的火心,下像燈架。和「
」是一字的異體。篆文之
,承自戰國文字之形,顯而易見。隸書變體作
,火心和燈面用橫畫表現,不免失形。以上諸形,都據具體的實象造字。在六書中屬於象形。
篆体字形

藤花榭本正篆

段注正篆
字形演变

後1.1.2(甲)

後1.1.5(甲)

說文‧丶部

睡虎地簡23.17(隸)秦

孫子119(隸)西漢

漢印徵西漢

曹全碑(隸)東漢

楷書
附检字
鐙中火主也。从〔凵下土〕,象形。从丶,丶亦聲。臣鉉等曰:今俗别作炷,非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