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的说文解字解释
工
gōng工部 部 3画 U+5DE5
大徐本
卷别卷五上反切古紅切頁碼第148頁,第4字續丁孫
工
巧飾也。象人有規榘也。與巫同意。凡工之屬皆从工。
鉉注徐鍇曰:「爲巧必遵規矩、法度,然後爲工。否則,目巧也。巫事無形,失在於詭,亦當遵規榘。故曰與巫同意。」
𢒄
異體𢀚、㣉
古文工从彡。
附注楊樹達《積微居小學述林》:「工蓋器物之名也。知者:《工部》巨下云:『規巨也,从工,象手持之。』按:工為器物,故人能以手持之,若工第為巧飾,安能手持乎?」「以字形考之,工象曲尺之形,蓋工即曲尺也。」
小徐本
卷别卷九反切君聰反頁碼第378頁,第6行,第1字述
巧飾也。象人有規榘也,與巫同意。凡工之屬,皆從工。
鍇注臣鍇曰:「爲巧必遵規榘法度,然後爲工,否則目巧也。巫事無形,失在於詭,亦當遵規榘,故曰與巫同意。明巫字暗與工同意,字不從工也。」
反切………頁碼第379頁,第1行,第1字述
古文工從彡。
鍇注臣鍇曰:「彡音髟。」
段注本
白话解释
工,巧饰之技。字形像人手持规矩之形。“工”字的造字思路与“巫”字相同。所有与工相关的字,都采用“工”作边旁。,这是古文写法的“工”字,字形采用“工、彡”会义。
字形解说
甲骨文之,像古代工匠用的「工」形尺,屬象形。從金文到楷書之工,除卻隸書的第二例,大同小異。以上諸形,都據具體的實象造字。在六書中屬於象形。有學者以工是床前的橫木(《文字析義》,P.93),可備一說。《說文》古文之
,
表美飾,工示其聲,是巧飾的本字(《文字析義》,P.93),不當為工之古文。
篆体字形

藤花榭本正篆

藤花榭本重文

段注正篆

段注重文
字形演变

甲1161(甲)

後2.20.7(甲)

前2.40.7(甲)

粹1271(甲)

𤔲工丁爵(金)西周早期

史獸鼎(金)西周早期

盠方彝(金)西周中期

免卣(金)西周中期

妾子𧊒壺(金)戰國晚期

郭.成.23(楚)

說文古文

說文‧工部

睡虎地簡25.46(隸)秦

孫臏19(隸)西漢

熹.書.堯典(隸)東漢

曹全碑(隸)東漢

楷書
附检字
巧飾也。象人有規榘也。與巫同意。凡工之屬皆从工。徐鍇曰:“爲巧必遵規矩、法度,然後爲工。否則,目巧也。巫事無形,失在於詭,亦當遵規榘。故曰與巫同意。”𢒄古文工从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