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的说文解字解释
士
shì士部 部 3画 U+58EB
大徐本
卷别卷一上反切鉏里切頁碼第12頁,第12字續丁孫
士
事也。數始於一,終於十。从一从十。孔子曰:「推十合一爲士。」凡士之屬皆从士。
附注《說文新證》:「字形象斧頭類的器具,轉為指持這種器具的人。『士』字是取象於『斧頭』,大概因為士是經常要執斧做『事』的人(《說文》訓『士』為『事也』,透露了這一點),所以把『斧』形轉向,分化出『士』字。中山王壺加『才』聲,其他戰國文字往往中筆縮短,下作『二』形。」
小徐本
段注本
章太炎说文解字授课笔记
从一从十,即一件也,一件事,能辦事曰士;牛能作事,故亦訓事;男能辦事,故男訓士。
事也。古言一事,猶今言一件。士大夫者,能治事之稱也,《說文》:牛,事也,亦以其能治事故也。男子能治事,故男亦訓任(見《白虎通》)。
白话解释
士,善于办事的人。天地之数,从一开始,到十结束。字形采用“一、十”会义。孔子说:“能推十合一、从众多事物中推演归纳出一个根本道理的人,就是高明的士。”所有与士相关的字,都采用“士”作边旁。
字形解说
金文之,從十,
像土地之形。從金文至楷書,士之構形,都是從十,一像土地之形。十作「甲札」解,一像地。合而成士,可表甲士護土之義(《文字析義》,P.581)。案「十」像縫在戰衣上的甲片,只是省略它的邊緣,有獨立的形、音、義,即今之「甲」字,屬象形。一,像土地,沒獨立的形、音、義,可會以甲士護土之義。戰國文字第二例
,其甲形略有省略,仍不失像甲片之形。以上諸形,都由十加實象而成。在六書中屬於合體象形。
篆体字形

藤花榭本正篆

段注正篆
字形演变

士上卣(金)西周早期

𧽊簋(金)西周中期

㝬簋(金)西周晚期

中山王昔壺(金)戰國晚期

包2.115(楚)

說文‧士部

春秋事語42(隸)西漢

熹.論語.里仁(隸)東漢

鮮于璜碑(隸)東漢

楷書
附检字
事也。數始於一,終於十。从一从十。孔子曰:“推十合一爲士。”凡士之屬皆从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