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徐本
卷别卷十下反切甫無切頁碼第347頁,第14字續丁孫
夫
丈夫也。从亣,一以象簪也。周制以八寸爲尺,十尺爲丈。人長八尺,故曰丈夫。凡夫之屬皆从夫。
附注高鴻縉《中國字例》:「夫,成人也。童子披髮,成人束髮,故成人戴簪,字倚大(人)畫其首髮戴簪形,由丈大(人)生意,故為成人意之夫。童子長五尺,故曰五尺之童;成人長一丈(周尺),故曰丈夫;偉人曰大丈夫。許言漢八寸為周一尺,人長漢八尺也。至妻之對曰夫,或丈夫,皆是借用。」
小徐本
段注本
卷别卷十下反切甫無切古音第五部頁碼第1995頁,第2字許惟賢第872頁,第1字
丈夫也。从穴一。
段注从一大則爲天。从大一則爲夫。於此見人與天同也。天之一,冒大上。爲會意。夫之一,毌大首。爲象形。亦爲會意。
一㠯象先。
段注先,首筓也。俗作簪。依《御覽》宜補冠而後簪,人二十而冠,成人也十二字。此說以一象簪之意。甫無切。五部。
周制八寸爲尺。
段注《尺部》曰:中婦人手長八寸謂之咫。周尺也。
十尺爲丈。
段注十部曰:丈,十尺也。从又持十。
人長八尺。
段注見《考工記》。
故曰丈夫。
段注此說人偁丈夫之恉。
凡夫之屬皆从夫。
白话解释
夫,成年男子。字形采用“大”作边旁,用一划表示成年男子头发上的簪子。周代的长度制度,将八寸算作一尺,将十尺算作一丈。成 年男子身高达到八尺丈把,所以称成年男子为“丈夫”。所有与夫相关的字,都采用“夫”作边旁。
字形解说
甲骨文、金文都是從「大」加「一」構形。「大」是人,「一」像冠簪,是一個不成文的實像。戰國文字或有將「大」斷筆作「」者,也有將人下垂的兩臂拉直作橫畫的「
」,為隸書、楷書字形之所本。篆文則將「
」改為籀文「
」,「
」也是人,所以構字之意並無不同。在六書中屬於合體象形。
篆体字形

藤花榭本正篆

段注正篆
字形演变

前5.32.1(甲)

大盂鼎(金)西周早期

善夫吉父鬲(金)西周晚期

邾公牼鐘(金)春秋晚期

中山王昔鼎(金)戰國晚期

包2.4(楚)

包2.132(楚)

曾170(楚)

說文‧夫部

睡虎地簡23.2(隸)秦

老子甲4(隸)西漢

定縣竹簡25(隸)西漢

史晨碑(隸)東漢

楷書
附检字
丈夫也。从大,一以象簪也。周制以八寸爲尺,十尺爲丈。人長八尺,故曰丈夫。凡夫之屬皆从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