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说文解字解释
法
fǎ廌部 部 8画 U+6CD5
大徐本
小徐本
卷别卷十九反切方乏反頁碼第801頁,第3行,第1字述
刑也,平之如水。從水、廌,所以觸不直者去之。
鍇注臣鍇曰:「會意。」
反切………頁碼第801頁,第4行,第1字述
今文灋字。
反切………頁碼第801頁,第4行,第2字述
古文。
段注本
卷别卷十上反切方乏切古音第八部頁碼第1877頁,第1字許惟賢第820頁,第3字
㓝也。
段注㓝者,罰辠也。易曰:利用㓝人。以正法也。引伸爲凡模笵之偁。《木部》曰:模者,法也。《竹部》曰:笵者,法也。《土部》曰:𠜚者,鑄器之法也。
平之如水。从水。
段注說从水之意。張釋之曰:廷尉,天下之平也。
廌所㠯觸不直者去之。从廌去。
段注下廌字今依《韵會》補。此說从廌去之意。法之正人,如廌之去惡也。方乏切。八部。
今文省。
段注許書無言今文者。此葢隸省之字。許書本無。或增之也。如《艸部》本有㪿無折。
古文。
字形演变

大盂鼎(金)西周早期

恒簋蓋(金)西周中期

大克鼎(金)西周晚期

中山王昔壺(金)戰國晚期

信1.07(楚)

郭.緇.9(楚)

上(2).昔.3(楚)

郭.六.40(楚)

郭.六.44(楚)

包2.16(楚)

郭.老甲.30(楚)

包2.145(楚)

說文‧廌部

說文或體

兩詔楕量(篆)秦

睡虎地簡24.35(隸)秦

廿六年詔楕量(篆)秦

蒼頡篇2(隸)西漢

漢印徵西漢

漢印徵西漢

老子甲142(隸)西漢

甘谷漢簡(隸)東漢

曹全碑陰(隸)東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