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的说文解字解释
言
yán言部 部 7画 U+8A00
大徐本
卷别卷三上反切語軒切頁碼第68頁,第14字續丁孫
言
異體言
直言曰言,論難曰語。从口䇂聲。凡言之屬皆从言。
附注鄭樵《通志》:「言,从𠄞、从舌。𠄞,古文上字。自舌上而出者,言也。」郭沫若《甲骨文字研究》:「(言的甲骨文像以口吹簫)《爾雅》云:『大簫謂之言。』按:此當為言之本義。」「其轉化為言說之言者,蓋引申之義也。」按:甲骨文「言」像舌從口中伸出形。
附注《說文新證》:「甲骨文从舌,上加『一』表示舌頭向外的動作,或視為『舌』加『一』分化符號。」
蔣注徐鉉曰:言,从䇂从口,中畫不當上曲,亦李斯刻石如此,上曲則字形茂美,人皆效之。
小徐本
卷别卷五反切疑袁反頁碼第193頁,第5行,第1字述
直言曰言,論難曰語。從口䇂聲。凡言之屬,皆從言。
鍇注臣鍇曰:「《爾雅釋言》注云:『直言也。』《詩》曰:『于時言言。』凡言者,謂直言,無所指引借譬也。」
段注本
白话解释
言,直说叫“言”,论争辩驳叫“语”。字形采用“口”作边旁,采用“”作声旁。所有与言相差的字,都采用“言”作边旁。
字形解说
甲骨文之,由
和口構形。
,是曲刀,上像刀面,豎像刀柄,兩側像護手,屬象形。口,像人嘴之形,也屬象形。
,在此引申表「罪」義。口,在此表說話。二字相合,以示說話須謹慎,否則就會遭禍或得罪人。言、
有聲音關係,所以其構形應是從口、
聲。在六書中屬於形聲。有學者以䇂為曲刀,引申為刻書之刀,而口表說話,引申為言詞。二者相合,以示「書刀記詞」(《文字析義》,P.623),可備一說。甲文另一例作
,僅少曲刀的護手,不影響其音、義。金文第一例和甲文第一例相同,另一例在字的上端多一飾畫,沒任何意義。戰國文字二、三例,形體訛變甚多,而第三例卻可為隸書、楷書的言字找到演變之跡。篆文
,和金文第二例一致。以上諸形,都以口為形,以辛為聲。在六書中屬於形聲。
篆体字形

藤花榭本正篆

段注正篆
字形演变

甲499(甲)

乙766(甲)

拾8.1(甲)

伯矩鼎(金)西周早期

中山王昔鼎(金)戰國晚期

包2.122(楚)

郭.忠.5(楚)

說文‧言部

睡虎地簡10.1(隸)秦

老子甲71(隸)西漢

石門頌(隸)東漢

楷書
附检字
直言曰言,論難曰語。从口䇂聲。凡言之屬皆从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