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的说文解字解释
谷
gǔ谷部 部 7画 U+8C37
大徐本
小徐本
段注本
卷别卷十一下反切古祿切古音第三部頁碼第2278頁,第5字許惟賢第991頁,第7字
泉出通川爲谷。
段注《釋水》曰:水注川曰谿。注谿曰谷。許不言谿者,許以谿專係之山豄無所通也。川者,毌穿通流之水也。兩山之閒必有川焉。詩。進𨓤維谷。叚谷爲鞫。《毛傳》曰:谷,竆也。卽《邶風傳》之鞫,竆也。
从水半見出於口。
段注此會意。古祿切。三部。亦音浴。
凡谷之屬皆从谷。
字形解说
甲骨文之,上像水形,下從口。從口比擬為水流的出口處;
僅像水流之形,沒獨立的形、音、義,只是一個實象的符號而已。因此,當兩者結合成
,正可表現水流的通道。金文、戰國文字之谷,承自甲、金文之形,顯而易見。篆文將該字上方的水流誇張作「
」,稍失其形。隸書三例,一、二例承自於古文字,當無可疑;第三例形變作
,將下方的兩筆連成一筆,就和原形差了不少。楷書沿自隸書,將下方的水形交接,比之隸書
連成一筆,還是比較接近原形。以上諸形,都據具體的實象造字。在六書中屬於合體象形。
篆体字形

藤花榭本正篆

段注正篆
字形演变

前2.5.4(甲)

啟卣(金)西周早期

啟作且丁尊(金)西周早期

倗生簋(金)西周中期

郭.老甲.6(楚)

說文‧谷部

睡.日乙189(隸)秦

縱橫家書155(隸)西漢

蒼頡篇8(隸)西漢

流沙簡.屯戍5.24(隸)西漢

唐公房碑(隸)東漢

曹全碑(隸)東漢

楷書
附检字
泉出通川爲谷。从水半見,出於口。凡谷之屬皆从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