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徐本
卷别卷五下反切始夜切頁碼第166頁,第6字續丁孫
舍
異體舎
市居曰舍。从亼、屮,象屋也。囗象築也。
附注《說文新證》:「清儒吳大澂、孫貽讓、劉心源都指出金文『舍』字當即『捨』字。『舍』當釋為『施與』、『發布』、『釋放』、『捨棄』。高鴻縉《中國字例》以為字从口,余聲。……甲骨文『余』字作第一人稱,並不作『給予』義用。金文『舍』,應是借用『余』的字形,加『口』為分化符號,因而分化出『舍』字以表達『給予』的意義,亦因『余』字以為聲。」
小徐本
段注本
卷别卷五下反切始夜切古音第五部頁碼第889頁,第4字許惟賢第394頁,第11字
市居曰舍。
段注《食部》曰:館,客舍也。客舍者何也。謂巿居也。巿居者何也。《周禮》遺人曰:凡國野之道。十里有廬。廬有飮食。三十里有宿。宿有路室。路室有委。五十里有巿。巿有𠋫館。𠋫館有積。鄭云:一巿之閒。有三廬一宿。𠊱館及廬,宿皆所謂巿居曰舍也。此巿字非買賣所之。謂賔客所之也。舍可止。引伸之爲凡止之偁。《釋詁》曰:廢稅赦舍也。凡止於是曰舍。止而不爲亦曰舍。其義異而同也。猶置之而不用曰廢。置而用之亦曰廢也。《論語》。不舍晝夜。謂不放過晝夜也。不放過晝夜,卽是不停止於某一晝一夜。以今俗音讀之。上去無二理也。古音不分上去。舍捨二字義相同。
从亼屮口。
段注屮口二字今補。全書之例。成字則必曰從某而下釋之也。从亼者,謂賔客所集也。
屮象屋也。
段注象屋上見之狀。說从屮之意。
口象築也。
段注口音圍。說从口之意。始夜切。古音在五部。
章太炎说文解字授课笔记
今借為語助詞,「舍皆取諸其宮中」,其本誼為余字(余从舍省聲?)。
市居曰舍。去(取?)舍之舍作捨。
字形解说
自甲骨文至楷書字形,皆為上像屋頂,中像梁柱,下像基石,據具體實像造字。在六書中屬於象形。
篆体字形

藤花榭本正篆

段注正篆
字形演变

夨令方尊(金)西周早期

鄂君啟舟節(金)戰國中期

包2.120(楚)

包2.130(楚)

郭.老甲.10(楚)

郭.性.19(楚)

包2.154(楚)

說文‧亼部

睡虎地簡15.101(隸)秦

老子甲69(隸)西漢

孫臏11(隸)西漢

熹.春秋.成十六年(隸)東漢

孔龢碑(隸)東漢

楷書
附检字
市居曰舍。从亼、屮,象屋也。口象築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