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聿的说文解字解释

聿部 部 6画 U+807F

聿部

6画

U+807F

余律切

大徐本

卷别卷三下反切余律切頁碼91頁,第12

聿所以書也。楚謂之聿,吳謂之不律,燕謂之弗。从𦘒一聲。凡聿之屬皆从聿。

附注羅振玉《增訂殷虛書契考釋》:「此象手持筆形,乃象形,非形聲也。」

小徐本

卷别卷六反切與必反頁碼249頁,第5行,第1

聿所以書也。楚謂之聿,󰊚謂之不律,燕謂之弗。從𦘒一聲。凡聿之屬,皆從聿。

鍇注臣鍇曰:「筆尚便捷,故王羲之《筆經》曰:『筆尚輕,重則躓矣。』會意。」

段注本

卷别卷三下反切余律切古音第十五部頁碼466頁,第7許惟賢210頁,第2

聿所㠯書也。

段注以用也。聿者,所用書之物也。凡言所以者視此。

楚謂之聿。吳謂之不律。燕謂之弗。

段注一語而聲字各異也。《釋器》曰:不律謂之筆。郭云:蜀人呼筆爲不律也。語之變轉。按郭云蜀語與許異。郭注《爾雅》、《方言》皆不偁《說文》。弗同拂拭之拂。

𦘒一。

段注各本作一聲。今正。此從聿而象所書之牘也。余律切。十五部。

凡聿之屬皆从聿。

章太炎说文解字授课笔记

以口說曰「曰」,以筆說曰「聿」。

白话解释

聿,书写的工具。楚国称之为“聿”;呈国称之为“不律”;燕国称之为“弗”。字形采用“”作边旁,“一”是声旁。所有与聿 相关的字,都采用“聿”作边旁。

字形解说

甲骨文之,由「又」和「」構成。又,是「右手」的本字,在此引申作「持」解;,像「筆」形,沒獨立的形、音、義,只是一個實象而已。二者相合,以像用手持筆的樣子,在六書中屬於合體象形。金文三例,僅第二例是左手持筆,而在古文字中,原本可不分的,因此,也屬合體象形。篆文作,顯承甲、金文之形而來,只是筆端多一飾畫,不影響其音、義。字經隸書,體變作,頗失其形,楷書據以定體,也就不易瞭解其原形了。以上諸形,都據具體的實象造字。在六書中屬於合體象形。

篆体字形

  • 字形演变

  • 附检字

    所以書也。楚謂之聿,吳謂之不律,燕謂之弗。从𦘒一聲。凡聿之屬皆从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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