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的说文解字解释
筆
bǐ聿部 部 12画 U+7B46
大徐本
卷别卷三下反切鄙密切頁碼第91頁,第13字續丁孫
筆
秦謂之筆。从聿从竹。
鉉注徐鍇曰:「筆尙便疌,故从聿。」
附注王筠釋例:「《聿部》收『筆』字,與『其』字在《箕部》正同,蓋皆一字也……不以筆為聿之重文者,以音辨之也。經典讀其如姬、如記者多有,而聿、筆異讀,故聿下云:『楚謂之聿,吳謂之不律,燕謂之弗。』筆下云:『秦謂之筆。』其詞相連而及,以見其為一物,而以『謂之』別其為不同音也。」朱駿聲《通訓定聲》:「秦以竹為之,加竹。」
小徐本
白话解释
笔,秦国称之为“笔”。字形采用“聿、竹”会义。
字形解说
甲骨文之形,像右手拿筆的樣子。由於「」義為右手,有獨立的形、音、義,屬象形,而
只像開叉的筆形,沒獨立的形、音、義,只是個不成文的實象,所以當二者相合成
,應屬合體象形。金文三例,承自甲文之形,僅第二例改以左手拿筆,不影響其音、義。聿在古籍中多被借為語詞,於是就增「竹」為形,以示質料為竹,成了從竹、聿聲的「筆」字。由於原本表義的「聿」字轉為筆字的聲符,而增「竹」為形,只是表示其質料而已。因此,聿聲在此既表聲又示義。隸書、楷書之形,沿自篆文之
以定體。篆文以下諸形,都由竹加兼義的聿聲而成,所以在六書中屬於形聲兼會意。
篆体字形

藤花榭本正篆

段注正篆
字形演变

說文‧聿部

漢印徵西漢

西陲簡48.18(隸)東漢

楷書
附检字
秦謂之筆。从聿从竹。徐鍇曰:“筆尚便疌,故从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