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的说文解字解释
律
lǜ彳部 部 9画 U+5F8B
大徐本
卷别卷二下反切呂戌切頁碼第57頁,第13字續丁孫
律
均布也。从彳聿聲。
附注段玉裁注:「律者,所以范天下之不一而歸于一,故曰均布也。」按:桂馥義證和王筠句讀皆以為「均布也」當作「均也」、「布也」。
蔣注《世本》云:伶倫造律呂。
蔣注《史記律書》:黃帝使伶倫之大夏嶰谷取竹,截十二管以象鳳鳴。
蔣注《呂氏春秋》:黃帝使伶倫自大夏之西崑崙之陰,取竹於嶰谷以生空竅厚鈞者,斷兩節間而龡之,以為黃鐘之宮,制十二筩,以聽鳳凰之鳴,雄鳴六,雌鳴六,以為律呂。
蔣注《晉書律志》:黃帝作律,以玉為琯,長尺六寸,為十二月。
小徐本
段注本
卷别卷二下反切呂戌切古音第十五部頁碼第307頁,第1字許惟賢第137頁,第14字
均布也。
段注均律雙聲。均古音同匀也。易曰:師出以律。《尙書》。正日。同律度量衡。《爾雅》。坎律銓也。律者所以笵天下之不一而歸於一。故曰均布也。
从彳。聿聲。
段注呂戌切。十五部。
章太炎说文解字授课笔记
从聿者,筆也,筆以竹製,律呂亦竹製,其聲與類近,引申為法律。
白话解释
律,均衡广布于万物之中的真谛。字形采用“彳”作边旁,采用“聿”作声旁。
字形解说
甲骨文字形從彳、聿聲。彳是「行」字的省形,義為道路,引申為行走、推動;「聿」為筆的初文,可引申為制定、規劃。金文有作「」,從彳、聿聲的形體;或是作增一「止」字作「
」,從辵、聿聲。「辵」與「彳」義近可通。戰國文字、篆文、隸書及楷書之形,均依金文「
」字構形。在六書中屬於形聲兼會意。
篆体字形

藤花榭本正篆

段注正篆
字形演变

京都2033(甲)

qt律鼎(金)西周中期

毛公鼎(金)西周晚期

說文‧彳部

睡虎地簡23.1(隸)秦

一號墓竹簡278(隸)西漢

西陲簡57.14(隸)西漢

光和斛二(隸)東漢

張景碑(隸)東漢

史晨碑(隸)東漢

楷書
附检字
均布也。从彳聿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