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徐本
小徐本
卷别卷十五反切強倚反頁碼第678頁,第2行,第1字述
與也。從人支聲。《詩》曰:「鞫人伎忒。」
段注本
卷别卷八上反切渠綺切古音第十六部頁碼第1514頁,第2字許惟賢第665頁,第1字
與也。
段注《舁部》曰:與者,黨與也。此伎之本義也。《廣韵》曰:侣也。不違本義。俗用爲技巧之技。《小弁》。鹿斯之奔。維足伎伎。傳云:伎伎,舒皃。按此伎伎葢與徥徥音義皆同。
从人。支聲。
段注渠綺切。十六部。
詩曰:𥷚人伎忒。
段注《大雅・瞻卬》文。今詩伎作忮。傳曰:忮,害也。許所據作伎。葢《毛詩》假伎爲忮。故傳與雄雉同。毛說其假借。許說其本義也。今詩則學者所竄易也。
篆体字形

藤花榭本正篆

段注正篆
字形演变

說文‧人部

禮器碑(隸)東漢

楷書
附检字
與也。从人支聲。《詩》曰:“𥷤人伎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