賊的说文解字解释
賊
zéi戈部 部 13画 U+8CCA
大徐本
卷别卷十二下反切昨則切頁碼第421頁,第8字續丁孫
𧵪
異體賊
敗也。从戈則聲。
附注段玉裁注:「此云則聲。《貝部》(按:貝應作攴》又云:『敗賊皆从貝會意。』據从貝會意之云,是𧵪字為用戈若刀毀具會意,而非形聲也,說稍不同。以周公《誓》、《命》言,則用戈毀則,正合會意。今字从戎作賊。」
小徐本
段注本
卷别卷十二下反切昨則切古音第一部頁碼第2519頁,第2字許惟賢第1095頁,第4字
敗也。
段注敗者,毁也。毁者,缺也。《左傳》。周公作誓命曰:毁則爲賊。又叔向曰:殺人不忌爲賊。
从戈。則聲。
段注此云則聲。《貝部》又云敗賊皆从貝會意。據从貝會意之云,是𧵪字爲用戈若刀毁貝。會意而非形聲也。說稍不同。以周公誓命言。則用戈毁則,正合會意。昨則切。一部。今字从戎作賊。
章太炎说文解字授课笔记
从戈則聲,則亦刑也,
从戈則聲。則,等畫也。《墨子》有「則刑」。
白话解释
贼,残毁财物。字形采用“贝”作边旁,“则”作声旁。
字形解说
始見金文。西周厲王時的〈散氏盤〉字從戈、則聲。字形延伸至戰國文字和篆文均無異。《說文》:「賊,敗也。」段注:「敗者,毀也。毀者,缺也。《左傳》:『周公作〈誓命〉曰:毀則為賊。』今字从戎作賊。」隸楷字形均訛從貝、從戎,會意。段注所謂:「〈貝部〉又云,敗、賊皆从貝會意。是字為用戈若刀毀貝,會意而非形聲也。」在六書中屬於形聲。
篆体字形

藤花榭本正篆

段注正篆
字形演变

散氏盤(金)西周晚期

說文‧戈部

睡虎地簡34.43(隸)秦

老子甲60(隸)西漢

朝侯小子殘碑(隸)東漢

楷書
附检字
敗也。从戈則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