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的说文解字解释
討
tǎo言部 部 10画 U+8A0E
大徐本
小徐本
段注本
卷别卷三上反切他晧切古音第三部頁碼第402頁,第4字許惟賢第181頁,第11字
治也。
段注發其紛糾而治之曰討。《秦風》傳曰:蒙討羽也。箋云:蒙尨也。討,襍也。畫襍羽之文於伐。故曰尨伐據鄭所言。則討者,亂也。治討曰討。猶治亂曰亂也。《論語》。世叔討論之。馬曰:討,治也。《學記》。古之學者。比物醜類。醜或作討。凡言討論,探討。皆謂理其不齊者而齊之也。
从言寸。
段注寸,法也。或曰:從肘省聲。他晧切。古音在三部。
章太炎说文解字授课笔记
訓治,亦訓亂;討亂者,治也。
今人索物曰討,即誅求之意。如討賬是也。引申為討飯之討,無誅求意。討訓亂者,乃糅之假借,討从肘省聲,肘與糅音同。
訓治亦訓亂,討亂者,治也。
白话解释
讨,处治不公不义。字形采用“言、寸”会义。
字形解说
此字始見於篆文。篆文從言、從寸,隸書、楷書同。在六書中屬於異文會意。段玉裁《說文解字注》以為「或曰,從肘省聲」,從古文字來看,從「寸」的字有一部分確實來自「肘」聲,如「酎」、「疛」、「紂」等。甲骨文「肘」字作「」,從「又」,以指事符號指示「肘」的部位。「
」旁寫成隸楷就和「寸」旁完全相同。如依段玉裁說,在六書中屬於形聲,聲符簡省。「肘」聲和「討」意義無關,因此聲不兼義。
篆体字形

藤花榭本正篆

段注正篆
字形演变

說文‧言部

繹山碑(篆)秦

縱橫家書284(隸)西漢

曹全碑(隸)東漢

朝侯小子殘碑(隸)東漢

楷書
附检字
治也。从言从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