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的说文解字解释
格
gé木部 部 10画 U+683C
大徐本
小徐本
段注本
卷别卷六上反切古百切古音第五部頁碼第1003頁,第2字許惟賢第442頁,第5字
木長皃。
段注以木長別於上文長木者。長木言木之美。木長言長之美也。木長皃者,格之本義。引伸之長必有所至。故《釋詁》曰:格,至也。抑詩傳亦曰:格,至也。凡尚書格于上下,格于藝祖,格于皇天,格于上帝是也。此接於彼曰至。彼接于此則曰來。鄭注《大學》曰:格,來也。凡尚書格爾眾庶,格汝眾是也。至則有摩杚之義焉。如云格君心之非是也。或借假爲之。如《雲漢傳》曰假至也,尚書格字今文尚書皆作假是也。有借格爲庋閣字者。亦有借格爲扞垎字者。
從木。各聲。
段注古百切。古音在五部。
章太炎说文解字授课笔记
木長貌。橫……。格訓來,稍𡝩妄;朱子訓窮亦謬。「格物」,乃格拒,「格殺勿論」同義。司馬光、王陽明即取此義。資格當作𠲱(格局)。
訓至者當作𢓜,或作徦。
木長貌。「桄被四表,格于上下」[一],桄,橫也(?)。格訓至,作𢓜(?)。格殺、扞格=挌。「格物致知」,格訓來,稍𡝩妄(?),朱子訓窮亦謬。司馬溫公及王陽明訓格為格,即挌拒弗令外物入也。資(枝)(?)𠲱,𠲱局,𠲱子。[一]《尚書•堯典》作「光被四表」。
白话解释
格,木棍很长的样子。字形采用“木”作边旁,“各”是声旁。
字形解说
金文、篆文、隸書、楷書字形皆從木、各聲。金文「各」作「」、「
」,其作「
」、「
」者,乃省變之形。「木」為樹,作為形符,表示義與樹木有關;「各」為降臨、來到,於此僅作不示義的聲符,表示音讀。在六書中屬於形聲。
篆体字形

藤花榭本正篆

段注正篆
字形演变

倗生簋(金)西周中期

倗生簋(金)西周中期

倗生簋(金)西周中期

格伯作晉姬簋(金)西周中期

說文‧木部

老子甲165(隸)西漢

開通褒斜道刻石(隸)東漢

嵩山太室闕銘(隸)東漢

楷書
附检字
木長皃。从木各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