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徐本
小徐本
段注本
卷别卷四下反切去願切古音第十四部頁碼第727頁,第6字許惟賢第324頁,第2字
契也。
段注《小宰》。官府之八成。大鄭曰:稱責謂貣予。傅別謂券書。聽訟責者以券書決之。傅,傅箸約束於文書。別,別爲兩。兩家各得一也。書契,符書也。質劑謂市中平價,今月平是也。後鄭曰:傅別謂爲大手書於一札。中字別之。書契謂出子受入之凡要。凡簿書之冣目,獄訟之要辭皆曰契。《春秋傳》曰:王叔氏不能舉其契。質劑謂兩書一札,同而別之。長曰質。短曰劑。質劑皆今之券書也。按云今之券書者,謂漢時名券書。其實券字自古有之也。《大部》曰:契,大約也。引《易・𣪠辭》書契。
从刀。𢍏聲。
段注去願切。十四部。
券別之書㠯刀判栔其旁。
段注栔各本作契。今正。判,分也。栔,刻也。兩家各一之書牘。分刻其旁。使可兩合以爲信。韓子曰:宋人得遺契而數其齒是也。
故曰書契。
段注書契,鉉作契券。鍇無書。皆非也。今正。書契謂《易・𣪠辭》、《周禮・小宰》所云書契也。書而栔之是曰書契。栔契音同。此三句說從刀之意。
章太炎说文解字授课笔记
券,今契約;傅别,今合同也,契、券一聲轉。
白话解释
券,契据。字形采用“刀”作边旁,“
字形解说
此字始見於戰國文字。古代買賣或債務的時候,先把雙方商定的內容書寫在竹、木契券上面;再用刀子分成二半,雙方各拿一半,並在每片上面刻出齒紋,作為日後契合,用來驗證真偽的憑證,所以《說文‧刀部》說:「券,契也。从刀、?(,ㄐㄩㄢˋ)聲。」從刀,表示用刀契刻。上部的「
」,從戰國文字形變而來,表示音讀,是不表義的聲符。在六書中屬於形聲。
篆体字形

藤花榭本正篆

段注正篆
字形演变

說文‧刀部

睡虎地簡14.80(隸)秦

楷書
附检字
契也。从刀𢍏聲。券別之書,以刀判契其旁,故曰契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