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的说文解字解释
麒
qí鹿部 部 19画 U+9E92
大徐本
卷别卷十上反切渠之切頁碼第326頁,第13字續丁孫
麒
仁獸也。麋身牛尾,一角。从鹿其聲。
附注嚴可均校議:「麋,當作麇,形近而誤。《初學記》卷廿九,《一切經音義》卷二、卷四、卷廿二引作『麕身』,《釋獸》亦作『麕身』,麕即麇也。」
小徐本
卷别卷十九反切虔之反頁碼第802頁,第3行,第1字述
仁獸也。麋身牛尾一角。從鹿其聲。
段注本
卷别卷十上反切渠之切古音第一部頁碼第1879頁,第4字許惟賢第821頁,第7字
麒麟,仁獸也。
段注各本無麒麟二字。今依《初學記》補。《公羊傳》曰:麟者,仁獸也。何注。狀如麕。一角而戴肉。設武備而不爲害。所以爲仁也。麟者木精。《毛詩傳》曰:麟信而應禮。《左傳》服虔注。麟,中央土獸。土爲信。信禮之子。修其母致其子。視明禮修而麟至。思睿信立而白虎擾。言從乂成而神龜在沼。聽聦知正而名川出龍。貌恭性仁則鳳皇來儀。此《左氏》,毛氏說與《公羊》說不同也。《五經異義》。許愼謹案。《禮運》云:麟鳳龜龍,謂之四靈。龍,東方也。虎,西方也。鳳,南方也。龜,北方也。麟,中央也。是《異義》謂麟爲信獸。從左,毛說矣。而此云仁獸何也。《異義》早成。《說文解字》晚定。此云仁獸。用《公羊》說。以其角端戴肉。不履生蟲。不折生艸也。鄭駁《異義》曰:五事。言作從。從作乂。言於五事屬金。孔子作《春秋》。故應以金獸性仁之瑞。鄭說與奉德侯陳欽說略同。鄭云金獸性仁。許云仁獸。與鄭駁無異。但鄭君黨錮事解。箋《毛詩》信而應禮,乃依毛說。與駁《異義》相違。是知學固與年而徙矣。
麇身,牛尾,一角。
段注《爾雅・釋獸》文。
从鹿。其聲。
段注渠之切。一部。廾部曰:杜林以𢍁爲麒。
章太炎说文解字授课笔记
杜林以𢍁為麒。麒麟二字連字。
篆体字形

藤花榭本正篆

段注正篆
字形演变

說文‧鹿部

楷書
附检字
仁獸也。麋身牛尾,一角。从鹿其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