豻的说文解字解释
豻
àn豸部 部 10画 U+8C7B
大徐本
小徐本
段注本
卷别卷九下反切五旰切古音第十四部頁碼第1829頁,第5字許惟賢第799頁,第7字
胡地野狗。
段注《禮記・玉藻》、《周禮》巾車注皆云:豻,胡犬也。《正義》皆云:胡當作狐。與犬合所生。按犬有名狼,名狐者。見《廣雅》。但此注胡犬。證以《說文》,高誘《淮南》注,熊安生《禮記・正義》云胡地野狗。則其字不當作狐宷矣。
从豸。干聲。
段注五旰切。十四部。
豻或从犬。詩曰:冝犴冝獄。
段注《小雅・小宛》文。《毛詩》作岸。《釋文》曰:《韓詩》作犴。云鄉亭之繫曰犴。朝廷曰獄。李善《文𨕖》注亦引《韓詩》。按《毛詩傳》曰:岸,訟也。此謂岸爲犴之假借也。獄从二犬。故犴與獄同意。《皇矣》箋亦曰:岸,訟也。本《小宛》傳。
篆体字形

藤花榭本正篆

藤花榭本重文

段注正篆

段注重文
字形演变

天策(楚)

說文‧豸部

說文或體

睡.日甲71背(隸)秦

楷書
附检字
胡地野狗。从豸干聲。(犴)豻或从犬。《詩》曰:“宐犴宐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