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徐本
卷别卷三下反切徒故切頁碼第90頁,第19字續丁孫
度
法制也。从又,庶省聲。
附注段玉裁注:「寸、尺、咫、尋、常、仞皆以人之體為法。寸法人手之寸口……仞法伸臂一尋,皆於手取法,故从又。」
附注《說文新證》:「甲骨文从又持石,石亦聲。林義光《文源》謂本義當為『度量』。」
小徐本
段注本
卷别卷三下反切徒故切古音第五部頁碼第463頁,第9字許惟賢第208頁,第15字
法制也。
段注《論語》曰:謹權量。審法度。《中庸》曰:非天子不制度。今天下車同軌。古者五度。分寸尺丈引謂之制。《周禮》。出其淳制。天子巡守禮。制幣丈八尺。純三咫。純謂幅廣。
从又。
段注周制,寸尺咫尋常仭皆以人之體爲法。寸法人手之寸口。咫法中婦人手長八寸。仭法伸臂一尋。皆於手取法。故從又。
𢉙省聲。
段注徒故切。五部。
章太炎说文解字授课笔记
法制。古人尺寸多取人手寸口。
从又者,人手也。法制,取法于人手之長短。
法制也。古者尺寸多取人手寸口,故从又。
法制也。古者尺寸多取人手寸口。
白话解释
度,法制依据。字形采用“又”作边旁,采用省略了“四点底”的“庶”作声旁。
字形解说
甲骨文字形從又、石聲。從又,像以手度物;從石,聲兼義,指所度量的對象。從戰國文字到楷書,字形改為從又、庶省聲。在六書中屬於形聲。
篆体字形

藤花榭本正篆

段注正篆
字形演变

寧滬1.234(甲)

中山王昔鼎(金)戰國晚期

說文‧又部

睡虎地簡24.25(隸)秦

相馬經13上(隸)西漢

石門頌(隸)東漢

白石神君碑(隸)東漢

楷書
附检字
法制也。从又,庶省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