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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的说文解字解释

尾部 部 7画 U+5C3E

wěi,yǐ

尾部

7画

U+5C3E

無斐切

㞑,𡱕

大徐本

卷别卷八下反切無斐切頁碼279頁,第3

異體𡱕、尾

㞑微也。从到毛在尸後。古人或飾系尾,西南夷亦然。凡尾之屬皆从㞑。

鉉注今隸變作尾。

小徐本

卷别卷十六反切亡斐反頁碼710頁,第5行,第1

㞑微也。從倒毛在尸後。古人或飾系尾,西南夷皆然。凡尾之屬,皆從尾。

鍇注臣鍇曰:「微者,書在後時,將末漸微也。倒毛,謂尾毛生倒屬也。飾系尾,若以雉尾飾鑣,或從豹尾。」

段注本

卷别卷八下反切無斐切古音第十五部頁碼1605頁,第1許惟賢704頁,第3

㞑微也。

段注微當作𣁋𣁋,細也。此以㬪韵爲訓。如門捫也,戸護也之例。《方言》曰:尾,盡也。尾,梢也。引伸訓爲後。如《晉語》歲之二七。其靡有微兮。古亦叚微爲尾。

从到毛在尸後。

段注到者,今之倒字。無斐切。十五部。今隷變作尾。

古人或飾系尾。

段注未聞。鄭說韍曰:古者佃,漁而食之。衣其皮。先知蔽前。後知蔽後。後王易之以布帛。而獨存其蔽前者。不忘本也。按蔽後卽或飾系尾之說也。

西南夷皆然。

段注《後漢書・西南夷列傳》曰槃瓠之後,好五色衣服。製裁皆有尾形。按尾爲禽獸之尾。此甚易解耳。而許必以尾系之人者,以其字從尸。人可言尸。禽獸不得言尸也。凡全書內嚴人物之辨每如此。人飾系尾。而禽獸似之。許意如是。

凡尾之屬皆从尾。

章太炎说文解字授课笔记

段云「人可言尸,禽獸不[得]言尸」,非也。㞋字,柔獸皮,从尸矣。

白话解释

尾,细微的尾巴。字形采用“尸”和倒垂的“毛”会义,表示毛在尸后。古人有的在身后装饰着尾巴,今天的西南少数民族也这样。所有与尾相关的字,都采用“尾”作边旁。

字形解说

尾,從人具尾形。在六書中屬於合體象形。尾形或指上古僕役所配的服飾,或示帚具。《說文》:「微也。从到毛在尸後。古人或飾系尾,西南夷皆然。」其中的「古人或飾系尾」,似仍保留古意。後因字的部件位置混同,理解為尾巴意。篆文拆為從尸從毛二部件,恐非字的原意。隸、楷字形均從篆文來。

篆体字形

  • 字形演变

  • 附检字

    微也。从到毛在尸後。古人或飾系尾,西南夷亦然。凡尾之屬皆从尾。(今隸變作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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