寁的说文解字解释
寁
zǎn宀部 部 11画 U+5BC1
大徐本
卷别卷七下反切子感切頁碼第241頁,第23字續丁孫
寁
居之速也。从宀疌聲。
附注王筠句讀:「《集韻》曰:『作屋居之速也。』葢為《說文》文義不順,欲增成之也,不知《釋詁》曰『寁,速也』,乃許君所本,特以字从宀,故言居也。此自是許君拘于部分耳。《止部》:『疌,疾也。』加宀,義仍不異,古人偶增偏旁,不須深求。」
小徐本
段注本
卷别卷七下反切子感切古音第八部頁碼第1361頁,第3字許惟賢第596頁,第7字
凥之速也。
段注《止部》疌,疾也。疌爲凡速之詞。从宀則爲居之速也。《鄭風》。不寁故也。毛曰:寁,速也。用寁以言凡速耳。《周易》。朋盍簪。晁氏說之曰:簪京本,蜀才本作撍。陰弘道案張揖《古今字詁》。𢈻作撍。《埤蒼》云:撍,疾也。撍與簪同。王元叔謂卽詩不寁字。祖感反。玉裁按。𢈻卽寁。古宀广通用。葢《古今字詁》今字作𢈻。古字作撍也。
从宀。疌聲。
段注子感切。八部。
章太炎说文解字授课笔记
「居之速也」,此說不通。《詩》「不[寁]故也」,毛傳訓「速」,其實[寁]止可訓居,或聚居之速也。
「居之速也」,此說欠通。「不寁故也」之寁,疌之借,寁止應訓居,《說文》誤。⑴ 《詩》「不疌故也」,毛傳訓速,其實疌止可訓居。⑵○二說不同,疑後說誤。
凥也。
篆体字形

藤花榭本正篆

段注正篆
字形演变

說文‧宀部

楷書
附检字
居之速也。从宀疌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