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徐本
卷别卷十二下反切芳非切頁碼第412頁,第5字續丁孫
妃
匹也。从女己聲。
附注容庚《金文編》:「《說文》妃,匹也。妀,女字也。二字皆己聲,一在左,一在右。妃,匹之。」
附注《說文新證》:「甲骨文妃字,裘錫圭以為是指『一男一女,一對人牲』。」
小徐本
卷别卷二十四反切芳非反頁碼第985頁,第6行,第2字述
匹也。從女己聲。
段注本
卷别卷十二下反切芳非切古音第十五部頁碼第2454頁,第2字許惟賢第1067頁,第11字
匹也。
段注匹者,四丈也。《禮記》。納幣一束。束五兩。兩五尋。注云:十箇爲束。兩兩合其卷,是謂五兩。八尺曰尋。按四丈而兩之,各得二丈。夫婦之片合如帛之判合矣。故帛四丈曰兩,曰匹。人之配耦亦曰匹。妃本上下通偁。後人以爲貴偁耳。《釋詁》曰:妃,媲也。引申爲凡相耦之偁。《左傳》曰:嘉耦曰妃,其字亦叚配爲之。《太玄》作𡝞。其云𡝞㐜者,卽《左傳》之嘉耦曰妃,怨耦曰仇也。
从女己。
段注各本下有聲字。今刪。此會意字。以女儷己也。芳非切。十五部。
章太炎说文解字授课笔记
从女己。己,中宮也(非自己之己,《說文》無)。與㠱、跽所从同,古人視女頗賤,故从己者,跽之意。配偶當作妃。配,酒[色]也。
妃與匹古雙聲,配偶當作妃。配,酒色也。
匹也。从女己。己與㠱、跽同,跪也。古人賤視女人,故从己。段說非。配偶=妃偶。配,酒[色]也。義别。
妃从己,己,中宮也(非自己之己),己象跪形,故㠱、跽字皆从己。妃之从己者,以古人輕女也。配偶字當作妃。配,酒[色]也。
白话解释
妃,配偶。字形采用“女”作边旁,采用“己”作声旁。
字形解说
甲骨文從女從卩,學者或以為是「一對人牲」之意。後世引申為一對男女。戰國文字「卩」旁上部填黑。篆文「妃」字從女,右旁變成「己」形,《說文》釋為:「妃,匹也。从女、己聲。」據甲骨文,此字在六書中屬於會意,據《說文》則屬於形聲。段玉裁注《說文》改為「妃,匹也。从女己。」依段注,六書屬於會意。隸書「己」旁寫成「巳」旁,楷書承篆文從女從己。
篆体字形

藤花榭本正篆

段注正篆
字形演变

粹387(甲)

寧滬1.94(甲)

郭.忠.5(楚)

說文‧女部

禮器碑(隸)東漢

楷書
附检字
匹也。从女己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