則的说文解字解释
則
zé刀部 部 9画 U+5247
大徐本
卷别卷四下反切子德切頁碼第135頁,第3字續丁孫
則
等畫物也。从刀从貝。貝,古之物貨也。
𠟻
古文則。
𠞋
異體𠟔
亦古文則。
𠟭
籒文則从鼎。
附注郭沫若《兩周金文辭大系圖錄攷釋》以為「則」字「从刀,从鼎,當是宰割之宰之本字。」
小徐本
卷别卷八反切遭德反頁碼第349頁,第1行,第1字述
等畫物也。從刀、貝。貝,古之物貨也。
鍇注臣鍇曰:「則,節也,取用有節,刀所以裁製也。會意。」
反切………頁碼第349頁,第2行,第1字述
古文則。
反切………頁碼第349頁,第2行,第2字述
籒文則從鼎。
反切………頁碼第349頁,第2行,第3字述
亦古文則。
段注本
章太炎说文解字授课笔记
等畫物(分得平均)。故引申為法則。《墨子》有則刑(則,畫也)。《左傳•文公十八年》「毁則為賊」。(殺人為則又為贼,則、賊有相反義)。
「毀則為賊」,然賊即則,《書•舜典》「怙終賊刑」,古文為「則刑」。二字聲誼相近。
等畫物也(分得平均也)。故引申為法則。《墨子》有則刑(即以刀殺人),則,盡也。《左傳》:「毁則為賊」,則、賊雙聲(殺人為則,又為賊;則、賊有相反義)(?)
白话解释
则:均等划分财物。字形采用“刀、贝”会义。贝,是古代表示财物的符号。
字形解说
西周甲骨文及金文之「則」字從刀、從鼎,是用刀刻畫鼎紋之義,與《說文》籀文構形相同。古文字每單複無別,有的西周金文從二鼎,是製鼎之時,對照器樣,刻劃器物的意思。戰國文字以後,「鼎」訛變為「貝」,則又《說文》古文構形從刀、從二貝的來源。戰國文字有兩種構形,一種繼承甲金文從刀、從鼎;另一種則從刀、從貝,是篆文的所本。篆文、隸書從鼎、從貝兩形並存,楷書則據篆文而來,定形為「則」。「則」字本從刀、從鼎,從刀,表示用刀刻畫的意思;從鼎,表示原鼎器範,或同時並呈新鼎器樣,《說文‧鼎部》:「則,等畫物也。从刀、貝。」指依照原鼎器範,與刻劃出之新鼎器樣,絲毫不差,本義為用刀刻劃鼎文。在六書中屬於異文會意。教育部標準字作「則」,規範字作「则」,是偏旁類推。
篆体字形

藤花榭本正篆

藤花榭本重文1

藤花榭本重文2

藤花榭本重文3

段注正篆

段注重文

段注重文
字形演变

曶鼎(金)西周中期

段簋(金)西周中期

曾子𡱵簠(金)春秋中期

上(1).䊷.6(楚)

包2.216(楚)

帛乙12.14(楚)

郭.五.13(楚)

郭.六.25(楚)

郭.緇.2(楚)

郭.唐.21(楚)

信1.01(楚)

郭.老乙.2(楚)

說文古文

說文古文

說文籀文

說文‧刀部

睡.日甲39背(隸)秦

孫子27(隸)西漢

定縣竹簡10(隸)西漢

漢印徵西漢

熹.易.解(隸)東漢

孔宙碑(隸)東漢

楷書
附检字
等畫物也。从刀从貝。貝,古之物貨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