俘的说文解字解释
俘
fú人部 部 9画 U+4FD8
大徐本
卷别卷八上反切芳無切頁碼第264頁,第33字續丁孫
俘
軍所獲也。从人孚聲。《春秋傳》曰:「以爲俘聝。」
附注羅振玉《增訂殷虛書契考釋》認為甲骨文「从行省,不从人」,金文則「省彳」。按:金文作孚,為俘的本字,像以手逮人的形狀,俘是後起形聲字。
小徐本
卷别卷十五反切甫殳反頁碼第681頁,第1行,第1字述
軍所獲也。從人孚聲。《春秋傳》曰:「以爲俘馘。」是。
段注本
卷别卷八上反切芳無切古音第三部頁碼第1525頁,第1字許惟賢第669頁,第5字
軍所獲也。
段注《春秋左氏》經。齊人來歸衞俘。傳作衞寶。《公羊》、《穀梁》經傳皆作衞寶。杜曰:疑《左氏》經誤。按非誤也。俘,孚聲。寶,缶聲。古音同在尢幽部。經用假借字。傳用正字。又如經曰:莒人弒其君密州。《左氏傳》云:書曰莒人弒其君買朱鉏。買卽密。如㵋水卽汨水。朱鉏卽州。如邾婁卽鄒。亦是字異實同。不得疑經誤。亦不得謂傳誤。
从人。孚聲。
段注芳無切。古音在三部。
《春秋傳》曰:㠯爲俘聝。
段注成三年《左傳》文。
白话解释
俘,军队擒获的敌人。字形采用“人”作边旁,采用“孚”作声旁。《春秋左传》上说:“……以至成为您的俘虏。”
篆体字形

藤花榭本正篆

段注正篆
字形演变

甲2049(甲)

師㝨簋(金)西周晚期

說文‧人部

楷書
附检字
軍所獲也。从人孚聲。《春秋傳》曰:“以爲俘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