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佚的说文解字解释

人部 部 7画 U+4F5A

yì,dié

人部

7画

U+4F5A

夷質切

大徐本

卷别卷八上反切夷質切頁碼264頁,第7

佚佚民也。从人失聲。一曰佚,忽也。

附注段玉裁注:「許書作佚民,正字也。作逸民者,假借字。佚从人,故為佚民字也。」

小徐本

卷别卷十五反切秧七反頁碼678頁,第7行,第2

佚佚民。從人失聲。一曰:佚,忽。

鍇注臣鍇按:忽者,猶倐忽也。

段注本

卷别卷八上反切夷質切古音第十二部頁碼1517頁,第4許惟賢666頁,第5

佚佚民也。

段注三字句。《論語・微子》篇。逸民。伯夷,叔齊,虞仲,夷逸,朱張,桺下惠,少連。按許作佚民。正字也。作逸民者假借字。佚从人。故爲佚民字也。《孟子》曰:遺佚而不怨。又以爲勞逸字。如以佚道使民是也。古失佚逸泆字多通用。石經今文《尙書》母逸字作劮。則許所不取。《廣雅》錄之。

从人。失聲。

段注夷質切。十二部。

一曰佚,忽也。

段注《心部》曰:忽,忘也。按忘之言亡也。

章太炎说文解字授课笔记

「逸民」當作秩民。[逸],逃也。佚民謂遁世無[聞]。

佚民也。《論語》之「逸民」應作[佚]。逸,逃也。

佚民作逸民亦通。逸,逃也。

白话解释

佚,隐居遁世的人。字形采用“人”作边旁,采用“失”作声旁。另一种说法认为,“佚”是被人忽略、遗忘。

篆体字形

  • 字形演变

  • 附检字

    佚民也。从人失聲。一曰佚,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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