龠的说文解字解释
龠
yuè龠部 部 17画 U+9FA0
大徐本
卷别卷二下反切以灼切頁碼第63頁,第8字續丁孫
龠
樂之竹管,三孔,以和眾聲也。从品、侖。侖,理也。凡龠之屬皆从龠。
附注郭沫若《甲骨文字研究》:「(龠字)象形。象形者,象編管之形也。金文之作
若
者實示管頭之空,示此為編管而非編簡,蓋正與从
冊之侖字有別。許書反以侖理釋之,大悖古意。」
附注《說文新證》:「甲骨文上象管樂器的吹孔,下象樂管,外象束紮之形。金文上部或加倒口形義符『亼』,表示口吹樂器。」
小徐本
卷别卷四反切胤畧反頁碼第181頁,第2行,第1字述
樂之竹管,三孔,以和衆聲也。從品、侖。侖,理也。凡龠之屬,皆從龠。
鍇注臣鍇按:《詩》「左手執龠。」傳云:「三孔笛也。」《詩》曰:「於論鼔鐘。」是樂有倫理也。
段注本
章太炎说文解字授课笔记
古冊編竹而成,龠亦編竹而成,非从侖。籥者,笘籥觚也。
白话解释
龠,奏乐的竹管,三孔,是用来应和众声的管乐器。字形采用“品、侖”会义。侖, * 。所有与龠相关的字,都采用“龠”作边 旁。
字形解说
甲骨文之,像編管的樂器。上像樂管之口,下像樂管,外像編束之形,據具體的實象造字,屬象形。另一形作
和金文
,都上從
,亼是口字的倒形,以表吹奏。據此,其形應從口為形,以
為聲,屬聲符兼義的形聲字。或以
像屋頂三合之形,引申有聚集之義;下從
,比諸
,多了一個樂管,不影響其音、義。二者相合,可會以聚集樂管之義,屬會意。金文一、二例承自甲文,顯而易見;第三例繼自甲文
,只是少了一個樂管,且管口脫離管身,稍失其形。戰國文字之
,大體和金文第二例同意。篆文作
,上從亼,以示聚合;下從
,音ㄘㄜˋ(cè),隸定作「冊」,本義是簡冊,像繩索穿連簡策的樣子,屬象形,在此引申作「編製」解;
,在此只是像樂管之器口,並沒有獨立的形、音、義,只是一個實象而已。因此,三者結合,可示由竹管編成的樂器。在六書中屬於會意附加實象。隸書、楷書之形,俱承篆文龠而來。
篆体字形

藤花榭本正篆

段注正篆
字形演变

前5.19.2(甲)

掇2.122(甲)

存下74(甲)

續5.22.1(甲)

士上卣(金)西周早期

散氏盤(金)西周晚期

說文‧龠部

睡.為9(隸)秦

楷書
附检字
樂之竹管,三孔,以和眾聲也。从品、侖。侖,理也。凡龠之屬皆从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