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的说文解字解释
童
tóng䇂部 部 12画 U+7AE5
大徐本
小徐本
卷别卷五反切田風反頁碼第218頁,第3行,第1字述
男有罪曰奴,奴曰童。女曰妾。從䇂,重省聲。
鍇注臣鍇曰:「義見僮字注。」
反切………頁碼第218頁,第3行,第2字述
籒文童,中與竊中同從廿。廿,以爲古文疾字。
段注本
章太炎说文解字授课笔记
男有辠者。兒童當作僮。引申上無草木曰童山(如僮無冠)。夫人自稱曰小童,小童,小妾也。○其實童、僮皆作僮。
竪(未冠之稱),罪人既髡則不冠,《漢書•王式傳》可證。童昏之童與禿音近,故引申為童山。
男有辠者曰童,童僕,僮子。引申為上面光曰童(因僮子未冠,童僕不冠),故山頭無草木曰童山。夫人自稱曰小童(小妾也,亦童僕之意)。○罪人既髡故不冠,《漢書•王式傳》可證。童昏之童與禿音近,故引申為童山。
男有罪者,兒童當作僮,引申無草木之山曰童山,如僮無冠(或云罪人亦無冠)。夫人自稱曰小童,小童即小妾也。
白话解释
童,男孩有罪的叫“奴”,“奴”也叫“童”; * 叫“妾”。字形采用“”作边旁,用有所省略的“重”作声旁。
字形解说
甲骨文字形從䇂、從目、從人。「䇂」為罪過,引申為刑具;「目」本為人眼,於此表示人頭。三者相合正像人頭上戴刑具之形,即受到刑罰之人。金文字形則為從䇂、從目、從土、東聲。「土」為地,表示人站立地上,不得休息,也是懲罰的意思;「東」為囊橐,於此僅作為不示義的聲符,表示音讀。戰國楚系文字則為從䇂、從目、?聲;秦系文字當是由金文字形演變而來,將「」省併為「
」,並省略「目」形,而為篆文字形之所本。隸書、楷書字形則又為篆文之省變。《說文》另收有籀文,其中似為「廿」,當是「目」形的訛變。在六書中,甲骨文字形屬於異文會意,金文以下字形則屬於形聲。
篆体字形

藤花榭本正篆

藤花榭本重文

段注正篆

段注重文
字形演变

屯650(甲)

史墻盤(金)西周中期

毛公鼎(金)西周晚期

包2.39(楚)

包2.276(楚)

上(1).孔.10(楚)

說文籀文

說文‧䇂部

睡虎地簡29.32(隸)秦

春秋事語79(隸)西漢

孫臏308(隸)西漢

漢印徵西漢

熹.易.旅(隸)東漢

楷書
附检字
男有辠曰奴,奴曰童,女曰妾。从䇂,重省聲。〔𥫍(𥪽)〕籀文童,中與𥩓中同从廿。廿,以爲古文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