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徐本
小徐本
卷别卷十九反切翠卒反頁碼第817頁,第3行,第3字述
然也。從火夋聲。《周禮》曰:「遂炊其焌。」焌火在前,以焞焯龜。
段注本
卷别卷十上反切子寸切、倉矞切古音第十三部頁碼第1918頁,第3字許惟賢第838頁,第2字
然火也。
段注以火燒物曰然。
从火。夋聲。
段注子寸切。又倉矞切。十三部。
《周禮》曰:遂䶴其焌。
段注《周禮》垂氏曰:凡卜,以明火𤑔燋。遂龡其焌契。以授卜師。注云:焌讀如戈鐏之鐏。謂之契柱燋火而吹之也。《士喪禮》。楚𤑴置於燋。在龜東。楚𤑴卽契。所用灼龜也。燋謂炬。其存火(三字當依《士喪禮》注作所以然火者也)。
焌火在歬。㠯𤑴焯龜。
段注此許引《周禮》而釋其焌之義。似有舛誤。依鄭注則契卽楚𤑴。楚𤑴柱於炬然之。用以灼龜。焌者,謂吹而然之也。
篆体字形

藤花榭本正篆

段注正篆
字形演变

說文‧火部

楷書
附检字
然火也。从火夋聲。《周禮》曰:“遂䶴其焌。”焌火在前,以焞焯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