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徐本
小徐本
卷别卷二十三反切土彫反頁碼第969頁,第2行,第2字述
撓也。從手兆聲。一曰摷爭也。《春秋國語》曰:「郤至挑夭。」
段注本
卷别卷十二上反切土凋切古音第二部頁碼第2404頁,第1字許惟賢第1044頁,第10字
撓也。
段注下文云:撓者,擾也。擾者,煩也。挑者,謂撥動之。《左傳》云挑戰是也。
从手。兆聲。
段注土凋切。二部。
一曰摷也。
段注摷者,拘擊也。小徐摷下有爭。
《國語》曰:郤至挑天。
段注《周語》單襄公語。韋本作佻天。注云:佻,偷也。今按佻天之功,以爲己力。與《左傳》天實置之,而二三子以爲己力。語意正同。然則許意爲一曰摷爭作證。
章太炎说文解字授课笔记
「挑天」本借佻。佻,俞也;俞,偷也。
撓也。挑戰為其本義。「卻至挑天」=佻(愉也?),俞也;俞,偷也,
「卻至挑天」字,係假自佻字。佻,愉也。愉,今俗作偷。
白话解释
挑,挑拨挠乱。字形采用“手”作边旁,“兆”作声旁。一种说法认为,“挑”是“拘击”的意思。《国语》上说:“卻至挑天。”
字形解说
此字始見於篆文,從手、兆聲,楷書同。字從「手」為義符,表示是手部的動作;從「兆」為聲符,不兼義,依《說文》,「兆」字本義為「灼龜坼也」,就是占卜時灼燒龜殼產生的卜紋,此義和「挑」義無關。在六書中屬於形聲。
篆体字形

藤花榭本正篆

段注正篆
字形演变

說文‧手部

楷書
附检字
撓也。从手兆聲。一曰摷也。《國語》曰:“卻至挑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