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徐本
小徐本
段注本
卷别卷八上反切直戀切古音第十四部頁碼第1505頁,第1字許惟賢第660頁,第8字
遽也。
段注《辵部》曰:遽,傳也。與此爲互訓。此二篆之本義也。《周禮》行夫。掌邦國傳遽。注云:傳遽,若今時乗傳騎驛而使者也。《玉藻》。士曰傳遽之臣。注云:傳遽,以車馬給使者也。《左傳》、《國語》皆曰:以傳召伯宗。注皆云:傳,驛也。漢有置傳,馳傳,乗傳之不同。按傳者如今之驛馬。驛必有舍。故曰傳舍。又文書亦謂之傳。司關注云:傳如今移過所文書是也。引伸傳遽之義。則凡展轉引伸之偁皆曰傳。而傳注,流傳皆是也。後儒分別爲知戀、直戀、直攣三切。實一語之轉。
从人。專聲。
段注直戀切。十四部。按《廣韵》。傳注直戀切。郵馬知戀切。
章太炎说文解字授课笔记
本為遽,引[申]為驛傳,又引申為傳舍,又引申為傳遞(書信),又引申為經傳。
遽也。引申為驛傳,再引申為傳舍,再引申為傳遞。
本訓遽,引申為驛傳,又引申為傳舍,又引申為傳遞。客栈=傳。
白话解释
传,以驿站转递文件。字形采用“人”作边旁,采用“專”作声旁。
字形解说
甲骨文作,由「人」、「
」(專)二字構成。從人,示人所使用之器物。從專,聲符,注明音讀。甲文所從「專」,下體從「又」,金文承之,亦從又。戰國文字二例,前例承之甲骨、金文,下體亦從又,後者從寸,又、寸義同。篆文、隸書、楷書承之,下體從寸而定體。在六書中屬於形聲。
篆体字形

藤花榭本正篆

段注正篆
字形演变

佚728(甲)

傳作父戊尊(金)西周早期

傳尊(金)西周早期

散氏盤(金)西周晚期

王命龍節(金)戰國晚期

包2.120(楚)

說文‧人部

睡虎地簡12.45(隸)秦

老子乙前58下(隸)西漢

居延簡甲713(隸)西漢

漢印徵西漢

夏承碑(隸)東漢

譙敏碑(隸)東漢

楷書
附检字
遽也。从人專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