隸的说文解字解释
隸
lì隶部 部 17画 U+96B8
大徐本
卷别卷三下反切郞計切頁碼第92頁,第9字續丁孫
隸
附箸也。从隶柰聲。
𨾀
異體隷
篆文隸从古文之體。
鉉注臣鉉等未詳古文所出。
附注按:《高奴權》、《睡虎地簡》、《石門頌》、《韓仁銘》右邊皆從又從米,不從隸。桂馥義證:「本書㱁或作歀,馥謂𨾀亦隸之或體,當別有古文脫去。《一切經音義》三:『𣜩,附箸也。字從米從𠭥聲。古者𣜩人擇米以供祭祀,故從米也。』又卷一:『隷,從米𠭥聲。𠭥字從又從祟。』《九經字樣》:『案《周禮》:女子入于舂稾,男子入于罪𣜩。𣜩字故從又持米,從柰聲。又象人手也。經典相承作隷已久,不可改正。』馥案:此二說謂隸、𨾀皆從米。唐本當如此,但不知何以屬《隶部》。」
蔣注《新加九經字樣》:𣜩,音麗。按《周禮》女子入于舂槀,男子入于罪𣜩,𣜩字故從又持米從柰聲,又象人手也。經典相承作隷已久,不可改正。
小徐本
段注本
卷别卷三下反切郞計切古音第十五部頁碼第469頁,第1字許惟賢第210頁,第13字
附箸也。
段注附當是本作坿。淺人改也。《周禮》注。隸,給勞辱之役者。漢始置司隸。亦使將徒治道溝渠之役。後稍尊之。使主官府及近郊。《左傳》人有十等。輿臣隸。按隸與僕義同。皆訓坿箸。故從隶。
从隶。柰聲。
段注郞計切。十五部。
𨾀,篆文隸。从古文之體。
段注按此云篆文則上古文也。先古後篆亦丄部之例。但先古後篆必古從隶,篆不從隶乃合。各本隸𨾀俱從隶則何取爾。有以知篆文必非從隶矣。《九經字㨾》云:𣜩字故從又持米,從柰聲。又象人手。《經典》相承作隸巳久。不可改正。玄應書曰:字從米𠭥聲。𠭥从又從祟。音之絹切。考楊君石門頌,王純碑作𣜩。與《字㨾》合。魯峻碑作𣜩。與玄應合。二人所謂。葢皆謂《說文》。而右旁皆作夈。玄應說似近是。葢卽《說文》之篆文也。《說文》因小篆作𥛬。故不得先舉篆而系以古文。以其形與古文略相似也。故依革弟民酉之例云從古文之體。至玄應乃說之曰:從米𠭥聲。𠭥之芮切。從米則唐玄度說。以《周禮》曰奴,男子入于罪𣜩。女子入于春槀。
章太炎说文解字授课笔记
隸,奴隸(犯人)作隸書也。
从隶者,因古者隸役多以隶捕來之罪人充之。
古罪人為之,故从隶。
篆体字形

藤花榭本正篆

藤花榭本重文

段注正篆

段注重文
字形演变

高奴禾石權(金)戰國

說文‧隶部

說文篆文

睡虎地簡10.26(隸)秦

武威簡.泰射85(隸)西漢

石門頌(隸)東漢

楊淮表紀(隸)東漢

韓仁銘(隸)東漢

楷書
附检字
附箸也。从隶柰聲。臣鉉等未詳古文所出。〔𨾀(隷)〕篆文隸从古文之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