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徐本
小徐本
段注本
卷别卷六上反切莫胡切古音第五部頁碼第1011頁,第3字許惟賢第446頁,第2字
法也。
段注以木曰模。以金曰鎔。以土曰𠜚。以竹曰笵。皆法也。《漢書》亦作橅。
從木。𦱤聲。讀若嫫母之嫫。
段注《女部》曰:嫫母,都醜也。莫胡切。五部。
白话解释
模,使造器规格化的框框。字形采用“木”作边旁,“莫”是声旁。
字形解说
此字始見於篆文。篆文、隸書及楷書字形皆從木、莫聲。「木」為樹,作為形符,表示義與樹木有關;「莫」為傍晚時分,於此僅作不示義的聲符,表示音讀。在六書中屬於形聲。
篆体字形

藤花榭本正篆

段注正篆
字形演变

說文‧木部

鄭固碑(隸)東漢

樊敏碑(隸)東漢

楷書
附检字
法也。从木莫聲。讀若嫫母之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