楄的说文解字解释
楄
piān木部 部 13画 U+6944
大徐本
卷别卷六上反切部田切頁碼第193頁,第21字續丁孫
楄
楄部,方木也。从木扁聲。《春秋傳》曰:「楄部薦榦。」
附注沈濤古本考:「《左傳昭二十五年》正義引云:『楄,方木也。』是古本無『楄部』二字,今本乃涉傳文而誤。」徐灝注箋:「『楄』當是泛言方木。」
小徐本
卷别卷十一反切屏堅反頁碼第496頁,第2行,第2字述
楄部,方木也。從木扁聲。《春秋傳》曰:「楄部薦榦。」
鍇注臣鍇按:《春秋左傳》作「楄,柎。」是也。
鍇注又按:《周禮・考工記》謂車葢上斗爲部爲方之名也。
段注本
卷别卷六上反切部田切古音第十二部頁碼第1075頁,第4字許惟賢第473頁,第7字
楄部,
段注逗。
方木也。
段注部字衍。當刪。《左傳正義》引《說文》楄,方木也。可證。方木泛言。非專謂棺中笭牀。故不與棺槨等篆爲伍也。何平叔《景福殿賦》曰:爰有禁楄。肋分翼張。亦方木之一耑也。
從木。扁聲。
段注部田切。十二部。
《春秋傳》曰:楄部薦榦。
段注《左傳》昭廿五年文。今作楄柎藉榦。杜云:楄柎,棺中笭牀也。榦,骸骨也。
章太炎说文解字授课笔记
楄部,今棺中七星板也。
方木也。「楄部」音轉為「便房」,見《漢書》。《左傳正義》謂「棺中笭牀」,非也,謂「方木」是矣,如今之七星板是也。「爰有禁楄」,楄不必从木。
楄部,即今棺中七星板也。
篆体字形

藤花榭本正篆

段注正篆
字形演变

說文‧木部

武威簡.服傳4(隸)西漢

楷書
附检字
楄部,方木也。从木扁聲。《春秋傳》曰:“楄部薦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