㮂的说文解字解释
㮂
jú木部 部 12画 U+3B82
大徐本
小徐本
段注本
卷别卷六上反切俱燭切古音第四部頁碼第1045頁,第3字許惟賢第460頁,第6字
所㠯舉食者。
段注所㠯二字今補。按㮂梮二字同。㮂,四圍有周。無足。置食物其中。人舁以進。別於案者,案一人扛之。㮂二人對舉之也。《漢書・溝洫志》。山行則梮。韋昭曰:梮,木器。如今轝牀。人轝以行也。《左傳》襄九年。陳畚梮。杜曰:梮,土轝也。梮同㮂。人轝,土轝與食轝形製則一。《史記》梮作檋。許則云山行乗欙。而盛土之梮《孟子》、《毛傳》皆謂之虆。虆卽欙字。梮卽㮂字。應劭注《漢書》曰:梮,或作欙。爲人所牽引也。此葢物重則舁之而又輓之。故曰欙。孔沖遠《左傳正義》作從手之挶。乃誤字也。
從木。𥃲聲。
段注俱燭切。古音在四部。
章太炎说文解字授课笔记
㮂=局。案,一人扛之;㮂,二人對舉之。「治梮」,《漢書》尚書「治具」,具即㮂,今人尚有「吃㮂」之語。
音轉為轎,《漢書》淮南王諫代南越已有轎字,初有轎時不過如牀而可舁耳。
所以舉食者。《漢書》宴客謂之治具=治㮂。今人言吃局=既㮂。㮂,今作梮(?)。○案,一人扛之;㮂,二人對舉之,人治梮。(?)○此段之語竟是莫名其妙。
篆体字形

藤花榭本正篆

段注正篆
字形演变

說文‧木部

睡.日乙111(隸)秦

漢印徵西漢

楷書
附检字
舉食者。从木具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