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原文
《唐韻》:戸皆切;《集韻》、《韻會》、《正韻》:雄皆切,𡘋音諧。《說文》:脛骨也。《博雅》:骨也。《左傳・宣十五年》:析骸以爨。《莊子・逍遙遊》:百骸九竅六藏,賅而存焉。又,〈德充符〉:直寓六骸。【釋文】手、足、首、身也。
又,《集韻》:柯開切,音該 —— 與胲同。《類篇》:足大指毛也。
康熙字典注解
〔骸〕字收录于《康熙字典》正文・亥集上,康熙部首是骨部。
〔骸〕字拼音是hái,左右结构,可拆字为骨、亥,五行属水。
〔骸〕字造字法是形声。从骨,亥声。本义是胫骨,小腿骨。
〔骸〕字的汉语字典解释:㈠ [hái] ⑴ 骨头⑵ 身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