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原文
《廣韻》、《集韻》、《韻會》:府尾切;《正韻》:方尾切,𡘋音匪。《廣韻》:竹器。方曰筐,圓曰篚。《孟子註》〔疏〕:篚,以竹爲之,長三尺,廣一尺,深六寸,足高三寸,上有蓋也。《書・禹貢》:厥篚織文。《儀禮・士冠禮》:有篚實。【註】篚,竹器如笭者。
义《正韻》通作匪。《韻會》亦作棐。〈漢志〉:賦入貢棐。【註】師古曰:棐與篚同。
康熙字典注解
〔篚〕字收录于《康熙字典》正文・未集上,康熙部首是竹部。
〔篚〕字拼音是fěi,上下结构,可拆字为𥫗、匪,五行属木。
〔篚〕字的汉语字典解释:㈠ [fěi] ⑴ 古代盛物的竹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