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原文
《廣韻》:所八切;《集韻》、《正韻》:山戛切,𡘋音鎩。《廣韻》:俗殺字。《白虎通》:五祀,春木主煞上㊟〔春木主煞土〕,故以所勝祭之也。【又】金味所以辛何,西方煞傷成物,辛所以煞傷之也,猶五味得辛乃委煞也。
又,《集韻》:所介切,音𧜁 —— 本亦作殺。《正韻》:所賣切,音曬。𡘋詳殳部殺字註。
康熙字典注解
〔煞〕字收录于《康熙字典》正文・巳集中,康熙部首是火部。
〔煞〕字是多音字,拼音是shā、shà,上下结构,可拆字为⺈、⺕、攵、灬、;、刍、攵、灬,五行属金。
〔煞〕字的汉语字典解释:㈠ [shā] ⑴ 结束;收束⑵ 勒紧;扣紧⑶ 同“杀”。⑷ 同“刹”。㈡ [shà] ⑴ 极,很⑵ 迷信的人指凶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