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原文
古文: 𣒈
《唐韻》、《廣韻》:迂往切;《集韻》、《類篇》、《韻會》:嫗往切,𡘋汪上聲。《說文》:衺曲也。《淮南子・時則訓》:木熙者,舉梧檟,據句枉。又,人之不直者,亦謂之枉。《論語》:舉直錯諸枉。
义又,屈也。《禮・月令》:仲秋,命有司申嚴百𠛬,毋或枉橈。
义又,冤也。《唐書・高仙芝傳》:軍中皆呼枉。
义又,枉駕。《戰國策》:聶政曰:仲子不遠千里,枉車騎而交臣。
义又,枉矢,有三義。一《周禮・秋官・司𡨥》:救日以枉矢。【註】漢時名飛矛,用以守城,利火射。一投壺禮:主人謂曰:某有枉矢哨壺,以樂嘉賔。【註】謙言不直之矢也。一星名。《考異郵》:枉矢狀如流星,蛇行有尾。
又,《類篇》:巨王切 —— 汲具。
康熙字典注解
〔枉〕字收录于《康熙字典》正文・辰集中,康熙部首是木部。
〔枉〕字拼音是wǎng,左右结构,可拆字为木、王,五行属木。
〔枉〕字造字法是形声。从木,王声。本义是弯曲;不正。
〔枉〕字的汉语字典解释:㈠ [wǎng] ⑴ 弯曲,弯屈,引申为行为不合正道或违法曲断⑵ 冤屈⑶ 屈就,用于别人,含敬意⑷ 徒然,空,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