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èr shǔ
注音ㄦˋ ㄕㄨˇ
繁体貳屬
⒈ 副职官员。
引清 唐甄 《潜书·卿牧》:“昔未有巡抚,三司分治赋、兵、刑而无所统,固非良法,请亦革之,而復立州牧,赋、兵、刑以其贰属分理而统於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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